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7 月 24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鼎盛路 828 弄 3 号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6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3,478,16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8.242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朝阳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限售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23,254,690 99.0482 211,076 0.8990 12,394 0.0528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号
关于豁免公
司现任及离
任董事、监
人员自愿性
股份限售承
诺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SWANCOR IND.CO.,LTD.、Strategic Capital Holding
Limited、阜宁县上品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汪大卫、王洪荣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姚佳隆、徐双豪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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