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晖电气”)第六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以电话、微信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7 月
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7)。
(二)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
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
法》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适用法律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以及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该等激励对
象作为公司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预留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以 2025 年 7 月 24 日作为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股票期权共计 54.0025 万份,行权价格为 10.83 元/份。
(1)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
法》《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核
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
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合法、有效,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将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根据《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三晖电气子公司三晖联�Z智算(上海)
高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列入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
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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