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公告,明确严禁医保监察人员利用医保资金购买非医保范围内的物品。近日,宁波市医疗保障局监察支队严肃查处了一起宁波市江北区医疗保障局监察监督执法人员,更应严格遵守医保法规,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严禁任何医保监察人员利用医保资金购买非医保范围内的物品或以任何方式谋取私利。
对违规操作行为,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将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全市医保系统将举一反三,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于医保监察人员利用医保资金购买非医保范围内的物品或其他违规操作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 电话举报:0574-87135100
- 信函举报:宁波市医疗保障局监察支队,邮编:315010
- 网上举报:
举报时请提供违规人员的姓名、单位、违规行为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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