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生小李起诉重庆轨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轨道集团)劳动合同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小李的诉讼请求。

小李是西南政法大学2020届法学专业毕业生。10月,小李通过重庆轨道集团组织的面试,获得了该集团旗下一家全资子公司的录用通知书。通知书中注明,小李的试用期为3个月,自入职之日起计算。

11月,小李入职重庆轨道集团。入职李的上诉请求。

此案的判决结果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有观点认为,法院的判决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也有观点认为,法院的判决过于机械,没有充分考虑小李的个人诉求和就业选择自由。

重庆轨道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将继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则,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同时,该公司也将加强对新入职员工的培训和培养,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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