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审计了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企业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审计结果显示,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签署日期为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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