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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公序良俗的界定,还是如何纳入相邻权的框架,都需要进一步研究,日前,佛山一小区有房屋疑似被装修成“骨灰房”。业主们还怀疑其会对外营业,纷纷表达不满。随后,当地警方已介入此事的处理,事件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据报道,13日晚,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政府相关人员转发的情况说明称:经核查,涉事房屋不存在存放骨灰情况,网传“房屋改造骨灰房”言论不属实。设计图显示,房屋有部分区域规划为“佛堂”。此外,涉事房屋业主公开承诺房屋仅自主使用,不从事任何经营性活动,不作存放骨灰等用途。,

,↑涉事房屋。网传视频截图,事件似乎是误解,业主也做出了承诺。不过这能否打消疑虑,恐怕还有待观察。因为正规住房改造成“骨灰房”的案例并不罕见,这恐怕仍会让相邻业主提心吊胆。比如去年就有媒体报道,全国多地出现了个人购买商品房用于专门放置骨灰盒的情况。有受访者称,其所住小区存在一定比例的“骨灰房”,有的楼层甚至楼栋可能“住的死人比活人多”。,民法典中有“相邻权”的概念: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殡葬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从当前法律界定看,对于土地、环境、施工、光线等“物理条件”已经规定得相对清晰;但对于心理感受、社会习俗这种“无形状况”的解释仍不完整。比如
业主将房子改造成“骨灰房”,虽说会对其他业主造成影响,但是否构成“损害合法权益”,是否伤害公序良俗,却又难以定论。,正如有法律人士指出,一些地方有在家设置灵堂的民俗习惯,有些灵堂是短期的,有些却是长期的。有些地方视阴宅不吉利,有些地方却认为阴宅风水好,属于大吉。因此,确实不能一概而论。,有业主就抗辩:“这是个人的装修风格,也是家里的习俗。”毕竟,房屋作为人们最私密也是最重要的私有财产之一,业主享有巨大的排他支配权,从“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角度看,外界的干预也容易面临法律层面的难题。,所以,
对于“骨灰房”的出现,无论是公序良俗的界定,还是如何纳入相邻权的框架,都需要进一步研究。仔细想想,这个问题其实非常复杂,“骨灰房”是用于牟利,还是存放家人骨灰;是集中摆放,还是少数设置;是整体改造,抑或是部分使用,这里面都存在相当的差距。,对于“骨灰房”,恐怕还需要相关规定对之条分缕析,制定区别性的划分,明确认定标准,并将其载入住房合同文本。同时完善基层治理,敦促居住地区形成有约束力的邻里公约,也为解决民事纠纷提供更具操作性的规范。,而从另一个层面看,“骨灰房”之所以存在,也和当前殡葬供给不足有关。但
“骨灰房”的出现终究是个扎眼的提醒:如何进一步提升殡葬资源供给,避免人们剑走偏锋,也应当提上议事日程了。,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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