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0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备受关注的驾车冲撞小学生案件。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案情回顾
10月24日早上7时许,被告人张某某驾驶一辆轿车在某小学门口前冲撞放学的学生,造成5名小学生死亡、13人受伤,其中2人伤势严重。
经查,张某某在事发前曾与妻子发生争吵,情绪激动。他驾驶轿车一路逆行,撞倒多名放学小学生后逃逸。
庭审过程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认罪悔罪,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 deeply remorseful。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且有悔罪表现,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公诉机关则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造成5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利,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依法严惩。
判决理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故意驾车冲撞小学生,致5人死亡、多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且在庭审中认罪悔罪,故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量刑考量因素:
- 犯罪动机卑劣
- 手段残忍
- 造成严重后果
- 有自首情节
- 有悔罪表现
法院还责令被告人支付被害人家属民事赔偿金,并向社会公开道歉。
社会影响
该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引发了对校园安全和少年儿童保护的讨论。有专家指出,此类恶性案件的发生反映出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需要加强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社会支持。
同时,该案也再次敲响了交通安全的警钟。交通安全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需要每一个公民的共同努力。
结语
驾车冲撞小学生行为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必须依法严惩。该案的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同时也警醒世人,珍爱生命,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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