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中央企业以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为基础,指导控股上市公司贯彻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重大部署,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切实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着力打造一流上市公司。

一、着力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

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是中央企业开展生产经营、参与市场竞争的主要载体,也是稳定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中央企业要指导控股上市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大部署,围绕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主动作为,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切实发挥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

要以高质量发展为基本前提,稳步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着力打造一批经营业绩佳、创新能力强、治理体系优、市场认可度高的一流上市公司,夯实市值管理工作基础。

二、积极开展有利于提高投资价值的并购重组

中央企业要把握资本市场发展规律,深刻理解市场估值逻辑转变,推动企业内部优质资源进一步向控股上市公司汇聚,支持控股上市公司围绕提高主业竞争优势、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实施并购重组。

引导控股上市公司深耕主责主业,密切关注行业周期变化和竞争态势演进,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加快整合行业优质资产,打造行业龙头企业。

鼓励业务多元化的控股上市公司进一步突出专业化发展特色,探索将内部业务独立、质地优良、成长性好、具有行业差异化竞争优势的资产,规范稳妥实施分拆上市,进一步挖掘公司在细分行业领域的市场价值。

推动控股上市公司把科技创新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紧盯核心科技资源积极开展投资并购,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成果应用与扩散赋能,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在科技成果转化上的股权合作,打造科技领军企业。

支持控股上市公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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